首    页 行业动态 管理会计 考试信息 培训课程 财税知识 会计协会 机构介绍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知识 > 政府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主体投资解析——以货币资金进行债权投资

发布时间:2020-04-07 13:12:28  【字体:

政府会计主体投资解析——以货币资金进行债权投资

1.jpg


所谓投资,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按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形成的债权或股权投资。其中的债权投资,主要是指事业单位用非财政资金购买政府债券。按照持有时间不同,分为短期债券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

一、  运用货币资金进行短期债券投资

短期债券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债权类投资。

按照投资取得、持有和处置的业务流程,相关业务的具体核算过程如下:

1.取得债券:

短期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例1-1:2019年6月,某事业单位利用暂时不用的闲置资金购入记账式国债100,000元,票面利率3.2%,到期日2019年12月30日,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价款101,600元,含已到付息期尚未支付的利息1600元。

财务会计:

借:短期投资       101,600 贷:银行存款       101,600

预算会计:

借:投资支出      101,6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01,600

2.持有债券:

(1)收到购买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当冲减短期投资成本。

例1-2:2019年7月1日,收到上述债券投资的利息1600元。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1,600    贷:短期投资      1,6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600   贷:投资支出        1,600

(2)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获得的利息,应当于实际收到时确认为投资收益。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预算收益

3.处置债券:

政府会计主体按规定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资,应当将收到的价款扣除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例1-3:2019年12月31日,上述国债到期,该事业单位收到国债本息共计101,600元。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101,600   贷:短期投资    100,000

 投资收益   1,6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01,600   贷:投资支出  100,000

       投资预算收益   1,600

二、运用货币资金进行长期债券投资

长期投资,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取得的除短期投资以外的债权和股权性质的投资。

对事业单位运用货币资金进行长期债权性投资,会计核算的详细内容如下:

1.取得债券:

长期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应确认的利息收入,应计入债券投资成本。)

例2-1:2019年9月10日,某事业单位利用暂时不用的闲置资金购入2018年3月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储蓄国债100,000元,票面利率4%,到期日2021年3月10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价款106,000元,含尚未支付的利息6000元。

财务会计:

借:长期债券投资——成本 100,000

    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6,000

   贷:银行存款   106,000

预算会计:

借:投资支出  106,0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06,000

2.持有债券:

(1)收到购买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利息)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支出

 

(2)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应当按期以票面金额与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分期付息债券的利息记入“应收利息”科目,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债券利息记入“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

例2-2:2019年12月,该事业单位计算持有上述债券应确认利息收入(为简化核算过程,年末一次性计算应收利息,下同)

100 000×4%×3÷12=1000元

财务会计: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1,000   贷:投资收益 1,000

预算会计:

不作账务处理   

  例2-3:2020年12月,该事业单位计算持有上述债券应确认利息收入

100 000×4%=4000元

财务会计: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4,000   贷:投资收益    4,000

预算会计:

不作账务处理   

例2-4:2021年3月,该事业单位计算持有上述债券应确认利息收入

100 000×4%×3÷12=1000元

财务会计: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1,000   贷:投资收益  1,000

预算会计:

不作账务处理   

(3)收到分期付息(长期)债券持有期间的应收利息的会计核算。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分期付息债券利息)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预算收益

3.处置债券:

政府会计主体按规定出售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将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1)投资损益>=0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借: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价款)

贷:长期债券投资—成本  (账面余额)

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利息)

银行存款 (相关税费)

投资收益 (差额)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其他结余

投资预算收益

 

(2)投资损益<0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借: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价款)

投资收益                (差额)

贷:长期债券投资—成本  (账面余额)

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利息)

银行存款 (相关税费)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投资预算收益

贷:其他结余

 

例2-5:2021年3月,该事业单位持有上述债券至到期,到银行兑换,收到人民币112000元,款项存入银行。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112,000   贷:长期债券投资——成本    100,000

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12,0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12,000  贷:其他结余  106,000

    投资预算收益  6,000

相关稿件

Copyright 2019    鲁ICP备19042835号-1
泉城会计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