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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个税务问题,不需要纳税的!因为根本就不属于征税范围!

发布时间:2021-07-19 12:29:55  【字体:

问题一


老师,企业在对公账户上的存款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答复:不需要。企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增值税。账务:借:银行存款  1060元贷:财务费用-利息 1060元或者这样处理:借:银行存款  1060元借:财务费用-利息 -1060元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问题二


老师,企业因为合同未履行导致违约,支付对方个人的违约金20万元,是否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答复:自然人取得的违约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无需代扣个税。参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问题三


老师,会计培训合同属于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答复: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列举的印花税凭证包括: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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