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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4 10:09:28  【字体:



各市财政局,各省管企业:

为深入推进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总结、推广企业会计实践经验,加快全省会计案例库建设,发挥先进会计案例引领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类。会计准则类案例是指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有效解决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难题,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二)企业内部控制类。企业内控类案例是指企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上市公司依规进行内控有效性的评价和披露,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三)企业会计信息化类。信息化类案例是指企业充分运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设具有行业或单位鲜明特色,功能丰富、效果良好的信息系统,建设财务共享中心,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四)自选类。自选类案例是指除上述三类案例之外,企业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如财务管理创新、战略管理实践、运营管理实践、风险管理实践等。

二、征集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观点正确。案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和经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真实性。案例所提供的材料源于实际工作,真实可信,描述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现实情况,不得杜撰、抄袭。

3.专业性。案例能够反映会计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能够体现会计工作的专业作用和专业成效,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

4.借鉴性。案例代表本地区、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较高水平,业务内容及程序符合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创新性,案例对同类业务具有参考、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典型性和可推广性。

5.授权要求。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单位和案例作者授权,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案例结构及格式

1.案例应按照“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具体格式见附件,电子版可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官网—山东会计管理—通知公告(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查询下载。

2.案例正文字数3000—10000字,以精练为要。

3.案例电子版为Word格式,附录中相关数据可用Excel等格式。

4.声明页应按要求勾选公开选项,并签字、盖章。

三、报送要求

中央驻鲁企业、各省管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案例征集工作,每企业推荐案例不超过3个。各市财政局负责本市范围内市属企业及其他企业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每市推荐案例不少于2个。

报送格式为案例可编辑word电子文稿+声明页盖章扫描件,各企业和各市财政局汇总后于7月30日前发送至zd1607@126.com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财政局和各省管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财会人员参加。同时,在推荐过程中严格把关,切实把优秀案例推荐出来。

(二)本次案例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拥有案例使用权,对具有创新示范价值的案例将在全省推广应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吴敏

联系电话:0531-51769793、51769574(传真)

电子邮箱:zd1607@126.com

邮    编:250002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1616室


附件:企业会计案例格式文本参考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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