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行业动态 管理会计 考试信息 培训课程 财税知识 会计协会 机构介绍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信息 > 会计实操

多家公司被查!2022年还敢这样开发票?

发布时间:2022-03-23 10:34:52  【字体:

数十家物流公司虚开发票被查

图片



近日,据上海市税务局稽查文书公告显示,2月份以来上海数十家物流公司虚开发票被查,办案人员有效利用金税三期等信息系统采集的涉税数据,实现上下游企业、办税人员信息以及发票开具状况等涉案信息资源的多维度综合分析,迅速找到线索,明确核查方向和重点。

1、上海汪凯物流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6月收受上海鹤凡油品有限公司开具的7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证实虚开,你公司已将上述发票通过认证并已抵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的规定。

处理决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的规定,对你公司收受上海鹤凡油品有限公司开具的70份增值税发票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追缴你公司2017年6月增值税446,882.16元,2017年7月增值税 207,777.83元,2017年8月增值税463,504.39元,共计1,118,164.38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文的规定,追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8,032.93元。 

3、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提高本市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率的通知》(沪税地[1993]79号)文的规定,追缴教育费附加33,544.92元。

4、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11]10号)文的规定,追缴地方教育附加22,363.29元。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应补税款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2、上海灿崇物流有限公司: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12月30日,你单位在未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75份,金额合计26,648,458.60元,税额合计3,464,299.4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开具的上述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增值税发票,认定为虚开。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3、上海卡邺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7月至10月,你单位在未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89份,金额合计33,725,829.95元,税额合计3,709,841.3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开具的上述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增值税发票,认定为虚开。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4、上海戴中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你单位在未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87份,金额合计7,796,135.18元,税额合计857,574.8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开具的上述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增值税发票,认定为虚开。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5、上海良羡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4月至10月,你单位在未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01份,金额合计77,088,385.11元,税额合计8,479,722.1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开具的上述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增值税发票,认定为虚开。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6、上海欢超物流有限公司:2016年12月7日至2017年5月5日,你单位在未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73份,金额合计21,820,465.26元,税额合计2,400,251.0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开具的上述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增值税发票,认定为虚开。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7、上海湜胺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1月3日,你单位在未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41份,金额合计51,302,623.36元,税额合计5,643,288.0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开具的上述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增值税发票,认定为虚开。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8、上海柃荡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你单位在未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39份,金额合计
39,318,273.27元,税额合计4,325,009.8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开具的上述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增值税发票,认定为虚开。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9、上海艾旭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3月至6月,你单位在未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32份,金额合计48,803,730.96元,税额合计5,368,410.1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开具的上述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增值税发票,认定为虚开。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10、上海怡寰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4月至7月,你单位在未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77份,金额合计40,559,449.84元,税额合计4,461,539.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开具的上述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增值税发票,认定为虚开。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11、上海量泊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3月至6月,你单位在未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32份,金额合计47,808,426.49元,税额合计5,258,926.8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开具的上述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增值税发票,认定为虚开。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12、上海路允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4月至2017年7月,你单位在未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85份,金额合计54,072,540.14元,税额合计5,947,979.1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开具的上述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增值税发票,认定为虚开。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13、上海铭臣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4月至7月,你单位在未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83份,金额合计43,934,566.63元,税额合计4,832,802.6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开具的上述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增值税发票,认定为虚开。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14、上海迁焦物流有限公司:你单位收受上海霆蔚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3100162130,发票号码62119534,发票金额90319.82元,税额9935.18元,价税金额合计100255.00元,货物名称为运费。你单位收受上海好懿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05月16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发票代码3100162130,发票号码62065048-62065051,发票金额298666.66元,税额32853.34元,价税金额合计331520.00元,货物名称为运费。你单位收受上海好懿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06月24日至2017年09月23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发票代码3100164130,发票号码04117342-04117347;发票代码3100171130,发票号码28803298-28803303,28969308-28969311,29085834-29085835,发票金额1575152.71元,税额173266.79元,价税金额合计1748419.50元,货物名称为运费。你单位收受上海钦由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01月23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份,发票代码3100173130,发票号码17339671-17339676,17603439-17603443;发票代码3100174130,发票号码04181001-04181006,发票金额1648006.32元,税额181280.68元,价税金额合计1829287.00元,货物名称为运费、*运输服务*运费。上述发票已定性虚开,应转出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397335.99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的规定。


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补缴增值税397335.99元并加收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补缴城建税19866.81元并加收滞纳金。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第二条、《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的规定,补缴教育费附加11920.08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沪府发〔2011〕2号)的规定,补缴地方教育附加7946.73元。

可以看出,2022年将是税务局严查的一年,对于涉税违法的企业,要小心了~



2022年,税务部门或将这样查企业

图片


一、“看”企业收入
企业如果少计销售收入,或隐匿部分销售收入,那金税三期或即将来临的金税四期:  
1、通过成本和费用来比对你的利润是否为负数;  
2、比对你开具出去的发票,收到的货款数额以及卖出的商品;  
3、通过大数据,查询与你交易的下游企业的相关账本数据,比对是否存在异常;  
4、通过比对同行业收入,稽查是否存在异常。
二、“观”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存在以下行为要小心了——
1、长期购进原材料或商品时暂估入库;  
2、购进原材料或商品为了价格低一点而不索要发票;  
3、计提了费用而迟迟没有费用发票;  
4、差旅费、加油费、会议费等费用异常。
三、“查”企业库存
金税三期及即将上线的金税四期,企业库存会进一步的透明化,企业进多少货,出多少货,还剩多少货,可能比你自己还清楚,如果库存账实不一致,企业务必引起重视,及时查找原因。  
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四、“监管”企业银行账户
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已经纳入到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及核查通道。
税务局、银行等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核实企业纳税信息及纳税人营业状态等情况。  
企业如果存在以下异常情况的,要小心了--
1、企业当期新增应收账款大于收入80%、应收账款长期为负数;
2、当期新增应付账款大于收入80%;
3、预收账款减少但未记入收入、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
4、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
五、“算”企业应纳税额
1、增值税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2、税负率异常;
注意了,以下几种情形,企业非常可能被查。  
(1)企业税负与本企业不同期间,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对比,变动异常,过高或过低。 
(2)税负率与企业的开票情况、取得支出发票情况差异过大。  
(3)企业的进项变动率远大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4)在水、电等能耗变动不大的情形下,税负率差异过大。  
3、企业大部分员工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  
4、员工个税申报表中的工资与企业申报的工资不一致等等;
以上这些都会成为税局关注的重点。



给会计的提醒一定要重视!

图片


1.财务不要参与买卖发票。

2.及时更新报税信息
当员工离职时,应尽快删除个税申报系统中的员工信息或及时改为“非正常”状态。避免出现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导致员工必须到税务局大厅自行申报个税。

3.会计离职要及时办理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变更手续。

4.切记不要设置“两套账”“多套账”。

5.千万不要用个人卡收款付款,大额交易的个人卡已经被重点监控,私设小金库相当危险。

6.公司的会计凭证、账本等不要随意销毁。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凭证账本等的保存年限由原来15年延长到30年。

7.关注财税最新政策及税务局最新通知。

8.企业停止经营,要及时办理正常注销手续。

9.注意企业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要保持一致,否则税务查到可能会被认定“非正常”从而受到影响。


文章仅供参考。
来源:税政第一线,上海税务,税筹圈,郝老师说会计等。




针对备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同学,我们推出了2022中级会计考试高效通关班


前全国会计师资格考试命、审题专家名师授课,全程直播+录播,


考点精讲,考点母题,历年真题,考点子题,考前串讲,6套密押卷


教授鲜为人知的考试秘诀,高效通关,助您顺利拿下中级会计证书!


限时特惠

识别下方二维码,

立即报名




国内会计行业门户

——欢迎关注泉城会计网——



相关稿件

Copyright 2019    鲁ICP备19042835号-1
泉城会计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