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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支付了1万元费用,对方就是不给开具发票了,这样处理是否可以?

发布时间:2023-06-16 16:16:26  【字体:



账务

支付了1万元服务费用,对方就是不给开具发票了,没有任何理由。

目前仅仅有服务合同、打款单、收据等,能否直接用这三种证据来做账?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设计服务费   1万元

贷:银行存款        1万元

注意


记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一定要做纳税调增1万元处理,这样起码没有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风险了。

年报

这样纳税调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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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对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允许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简称“不合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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